国防生的待遇 ??? (一)在校期间待遇 ??? 国防生与部队签订《国防奖学金协议书》,在校期间每学年由军队发放5000元国防奖学金,其中,学费3000元,直接拨给学校;生活费补助2000元,逐月发至国防生本人。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终止协议不再享受国防奖学金,并按照《国防奖学金协议书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: ??? 1、政治立场不坚定,有反党、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,参加非法组织者。 ??? 2、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者。 ??? 3、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。 ??? 4、本人要求解除协议者;中途退学或转学者。 ??? 5、因主观原因不能按学制时间完成学业、推迟毕业者或未取得毕业、学位证书者;未达到规定的军政训练大纲要求者。 ??? 6、因身体原因,在一年内治疗后仍不符合体格检查标准者。 ??? 7、其它不适合继续作为培养对象者。 ??? (二)毕业后待遇 ??? 国防生毕业后,在待遇上与军事院校毕业学员相同。比如首次评授军官军衔、评任专业技术职务、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,均与同期入军事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,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到部队后,定副连职(专业技术十三级)二档、中尉基本标准。入伍时间从军队有关部门批准的时间开始算起。根据军队的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,按照专业对口、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,任职地域面向沿海及附近省份的全海军范围。在满足部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,尽可能兼顾个人意愿。 |